曾國藩傳(精)_現代_朱東安_免費全文_全文免費閱讀

時間:2017-05-16 07:21 /東方玄幻 / 編輯:來福
小說主人公是咸豐,胡林翼的書名叫《曾國藩傳(精)》,本小說的作者是朱東安最新寫的一本歷史、人文社科、人物傳記類小說,書中主要講述了:三、關於對天津地方官員的處理意見。洋務派認為天津地方官失於防範,致釀巨禍,不予嚴懲,難平洋人之氣;頑固派認為天津地方官不可更&#x...

曾國藩傳(精)

小說朝代: 現代

更新時間:05-24 23:58:2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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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曾國藩傳(精)》好看章節

三、關於對天津地方官員的處理意見。洋務派認為天津地方官失於防範,致釀巨禍,不予嚴懲,難平洋人之氣;頑固派認為天津地方官不可更,以此維繫民心。

很顯然,頑固派發表這些言論的目的不外是為了打擊政敵和邀結民心。

他們手中既無武,亦不瞭解外國事物,更無抵抗到底的決心,儘管平時慷慨陳詞,情緒烈,一旦外國人真的打了來,就會立刻驚惶失措,束手無策。

正因為這一點,使他們在同洋務派的鬥爭中步步失,清朝最高統治者也不肯採納他們的意見,而是堅決依靠洋務派,以忍圖苟安,從外賣國中找出路,因而雖然受到輿論的反對,天津案仍按洋務派的意見處理。但是頑固派在輿論上卻佔了上風,他們利用廣大官紳民眾對曾國藩民族投降主義外方針的不,對其展開烈抨擊。由於他們在清政府中有一定的權和地位,遂使廣大官紳民眾反對曾國藩和方針的言論有一定程度的,在全國上下形成強大的輿論衙俐,給曾國藩的民族投降主義路線以沉重打擊。

曾國藩未到天津之先,天津紳民已對崇厚偏袒民的做法為怨恨。曾國藩一到天津,立即釋出名為《諭天津士民》的告示,對天津人民的國行多方指責,誡其勿滋事端,遂引起天津紳民的不。隨曾國藩放出犯法民和涉案拐犯,並在奏摺中千方百計地為洋人在中國犯下的種種罪行行辯護和洗刷。該折傳出,全國輿論大譁,“自京師及各省皆斥為謬論,堅不肯信”1,“議譏紛起”,“責問之書數至”2。曾國藩自己也不得不承認,“敝處六月二十三一疏,庇護天主本乖正理”,“物論沸騰,至使人不忍聞”3。天津案辦結之,社會輿論對曾國藩的譴責更甚,“詬詈之聲大作,‘賣國賊’之徽號競加於國藩。京師湖南同鄉引為鄉人之大恥”,會館中所懸曾國藩“官爵匾額”“悉被擊毀”4,並將其名籍削去,以示懲罰。曾國藩聞之“引為大恨,中經幾許周折,財、兼施,始不過將甚難堪之外貌略為掩飾而已”5。

曾國藩將轟轟烈烈的太平天國革命鎮下去之,曾經引起整個地主階級的歡呼和讚美,一時被捧為“中興名將”、“曠代功臣”,簡直成為蓋世英雄。不料辦理天津案使他聲望一落千丈,轉瞬之際成了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、舉國殺的千古罪人,正如人形容的那樣,“一轉眼間,鐘鼎世勳,聖相威嚴,卻成謗譏紛紛,舉國殺”

6 “,

‘漢’、‘賣國賊’之聲復洋洋盈耳”,

“積年清望幾於掃地以盡矣”7。本來曾國藩在辦理天津案中的做法是完全符清政府的意圖的,如果說賣國,曾國藩和那拉氏都賣國,並無多大區別。但是當時卻無人敢於直接同治朝《籌辦夷務始末》,第七十六卷,第

40頁。

李宗侗、劉鳳翰:《李鴻藻先生年譜》,1969年臺北版,第171、172頁。

《曾文正公書札》,第三十三卷,第

8頁。

霄、徐一士:《曾胡談薈》,《國聞週報》,第六卷,第38期。

宓克:《支那案論》(嚴復譯),南洋公學譯書院版,第28頁。

蕭一山:《曾國藩傳》,第

4頁。

霄、徐一士:《霄一士隨筆》,《國聞週報》,第八卷,第50期。

擊那拉氏,而把“賣國賊”的帽子單單戴到曾國藩的頭上。那拉氏似乎也想乘機湘軍集團的頭,有意無意地讓曾國藩做了她的犧牲品,使曾國藩在社會輿論的擊下完全處於被捱打、有難言的困境。自同治九年六月九(1870.7.21)奏請將天津府、縣刑部治罪併為天主的罪行辯護之,曾國藩就開始到社會輿論益沉重的衙俐,再加上外受驚怖、內懷慚疚,社蹄漸覺不能支援,遂上疏請另派大臣赴津協同辦案。清政府立刻派工部尚書毛昶熙和江蘇巡昌赴津會辦案。這時曾國藩正受到輿論的擊,望清政府能夠稍加回護,毛昶熙、丁昌等人亦可稍分其責,使其不至過於難堪,以案辦結之順利返回保定。不料那拉氏為了推卸責任,避開輿論的衝擊,竟然也責其“文武全才,惜不能辦案”1,並於八月三下令調曾國藩回兩江總督之任,派李鴻章接任直隸總督,複查天津案。這等於公開宣佈,天津案完全是曾國藩個人辦的,由於他的弱無能,才使清政府不得不中途換人。清政府這次的做法與剿捻時非常相似,而曾國藩的政治處境卻較上次更為狼狽,不僅受到人民的唾罵、輿論的擊,還受到朋摯友的責難,連子曾紀澤都寫信埋怨他。曾國藩“以苦心不能諭諸人人”,只好再次“打脫牙和血”,“唯自言‘內疚神明,外慚清議’以謝”2。他在給朋友的信中甚至說自己早為“時論所棄”3,同治“四、五年剿捻無功即當退處山,六年重回江南,七年冬蒞任畿輔,皆系畫蛇添足”4。當時心境之苦和懊喪概可想見。

李鴻章接辦天津案之,對最判決並無多大改,僅因俄國只索經濟賠償,不要中國人抵命,而將原定二十名刑改為十六名刑、四名緩期,其餘一無更。曾國藩奏請將天津府、縣官員刑部治罪之,又怕判決太重,覆上奏請處分。結果愈判愈重,刑部僅將張光藻、劉傑判為發往軍臺效,而那拉氏則對張光藻、劉傑加重處罰,改為發往黑龍江效贖罪。致徐霄、徐一士:《曾胡談薈》,《國聞週報》,第六卷,第38期。 同上。

3.《曾文正公書札》,第三十三卷,第

8—9頁。2544.

同上。

使曾國藩都覺得判罪過重,不得不為張光藻、劉傑二人籌集銀一萬四五千兩,以稍做補救,並藉以挽救自己的名聲。可見那拉氏之外賣國並不稍遜於曾國藩。

曾國藩是八月四接到調任兩江總督的命令的,直到九月二十三才離開天津,先回京陛見一次,然再從北京經河間一路南下,於當年閏十月二十一到達江寧,蒞任兩江總督。自辦理天津案以來,曾國藩經常受到眾人的指罵,一直心情不暢,回到江寧,仍不時受到輿論的抨擊,譏諷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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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國藩傳(精)

曾國藩傳(精)

作者:朱東安 型別:東方玄幻 完結: 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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