風俗通義校注共59章全本TXT下載 小說txt下載 [漢]應劭

時間:2017-10-04 09:49 /東方玄幻 / 編輯:青月
熱門小說《風俗通義校注》是[漢]應劭傾心創作的一本堅毅、三國、修真武俠類小說,故事中的主角是類稿,拾補,注引,內容主要講述:偿壽,恐亦未得镇相授受,孟子自言“私淑諸人”...

風俗通義校注

小說朝代: 古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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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風俗通義校注》好看章節

壽,恐亦未得相授受,孟子自言“私淑諸人”,則亦人所謂“門生門下見門生”之比耳。史遷之言,當得其實。故詹景鳳詹氏理小辨子思孟子考、譚貞默三經見聖編、梁玉繩史記志疑、周廣業孟子四考、黃玉蟾孟子年譜、管同孟子年譜皆從之;應氏仍持“受業於子思”之說,蓋亦未之思耳。

〔二〕史記、列女傳俱作“既通”。

〔三〕史記孟軻傳:“既通,遊事齊宣王,宣王不能用。適梁,梁惠王不果所言,則見以為迂遠而闊於事情。”

〔四〕林溥孟子列傳纂、焦循孟子題辭正義引“舍”改作“”。

〔五〕孟子滕文公下:“陳代曰:不見諸侯,宜若小然。今一見之,大則以王,小則以霸。且志曰:枉尺而直尋。宜若可為也。”趙注:“枉尺直尋,使孟子屈己信,故言宜若可為也。”趙岐孟子題辭:“慕仲尼,周流憂世,遂以儒遊於諸侯,思濟斯民,然由不肯枉尺直尋,時君鹹謂之迂闊於事,終莫能聽納其說。”

〔六〕梁玉繩史記志疑:“孟子游歷,史先齊梁,趙岐孟子注、風俗通窮通篇並同,古史從之,然年數不,說在六國表,當從通鑑始遊梁、繼仕齊為是。通鑑蓋據列女傳儀篇也。孫奕示兒編曰:

七篇之書,以梁惠王冠首,以齊宣王之問繼其,則先有序可見矣,故列傳為難信。朱子序說兩存之”案孟軻遊宦,顧炎武知錄、閻若璩孟子生卒年月考、王懋竑田草堂集、周廣業孟子四考、曹之升孟子年譜、江永群經補義、任兆麟孟子考、林溥孟子列傳纂、陸泉孟子時事考徵、蔣一鑑孟子章句考年、黃本驥孟子年譜、黃式三週季編略諸書,言之詳矣,茲不列舉。

〔七〕孟子“祿”作“澤”。

〔八〕“畫”原作“晝”,朱藏元本僅下文“夫出畫而王不予追也”句之“畫”不誤,今據改正。史記田單傳畫邑,集解引劉熙曰:“

畫,音獲。”經淄注、史記田單傳正義引括地誌作“澅”,說苑立節篇又作“蓋”,音近借用。

〔九〕史記集解引劉熙曰:“畫,齊西南近邑。”正義引括地誌雲:“戟裡城在臨淄西北三十里,秋時棘邑。澅邑,蠋所居,即此邑,因澅為名也。”經淄注:“澅出時,東去臨淄十八里,所謂澅中也。”據此,則畫為臨淄西南近邑,孟子三宿而出畫,故尹士以為濡滯也。

〔一0〕今本孟子“諸”作“之”,論衡孟篇亦作“諸”。

〔一一〕孟子“之”作“諸”。

〔一二〕見孟子公孫丑下。

〔一三〕“謂”,孟子作“為”,古通。

〔一四〕劉節廣文選:“魯平公與齊宣王會於鳧繹山下,樂正克備孟子於平公曰:孟子私淑仲尼,其德輔仁民,其發政施仁,君何不見乎”此人擬文耳。

〔一五〕見孟子梁惠王下。

〔一六〕孟子公孫丑下:“當在薛也,予有戒心,辭曰:聞戒,故為兵饋之。予何為不受”絕糧於鄒未詳。考孟子去薛即反鄒史記孟軻列傳,時有惡人惡孟子趙注,或即困孟子於鄒、薛之間,故應氏說為絕糧於鄒、薛,一如孔丘之在陳絕糧,亦說為阨於陳、蔡之間也。類聚三五、初學記十八引應璩與董仲連書:“孟軻困於梁、宋,宣尼飢於陳、蔡。”說又與此異。

〔一七〕史記本傳作“所如者不”。

〔一八〕本傳作“序詩、書,述仲尼之意”,淮南泛論篇高注作“敘詩、書、仲尼之意”,與應氏

〔一九〕趙岐孟子題辭:“孟子著書七篇,又有外書四篇:善辨,文說,孝經,為正。其文不能弘,不與內篇相似,似非孟子本真,世依放而託之者也。”案漢書藝文志亦云十一卷,即包舉外書為言。

〔二0〕“恣行”,孟子作“放恣”,漢書異姓諸侯王表注引應劭說,亦作“恣行”,與此同。

〔二一〕異姓諸侯王表注:“應劭曰:孟子云:聖王不作,諸侯恣行,處士橫議。”

〔二二〕呂氏秋不二篇:“陽生貴己。”金樓子著書篇:“楊朱貴己。”淮南泛論篇:“全保真,不以物累形,楊子之所立也,而孟子非之。”

〔二三〕呂氏秋不二篇:“墨翟貴廉。”爾雅疏一引屍子廣澤篇:“墨子貴兼。”案墨子有兼篇,孟子闢墨,亦祇言其兼,呂氏作“廉”,非是。

〔二四〕“王”,孟子作“聖”,下文亦言“聖人復起”,此作“王”,當是“聖”之文。

〔二五〕三聖,謂禹、周公、孔子也。

〔二六〕見孟子滕文公下。

孫況〔一〕齊威、宣王之時〔二〕,聚天下賢士於稷下〔三〕,尊寵之〔四〕,若鄒衍、田駢、淳于髡之屬甚眾〔五〕,號曰列大夫〔六〕,皆世所稱,鹹作書世。是時,孫卿有秀才,年十五〔七〕,始來遊學。諸子之事,皆以為非先王之法也。孫卿善為詩、禮、易、秋,至襄王時,而孫卿最為老師,齊尚循〔八〕列大夫之缺,而孫卿三為祭酒焉〔九〕。齊人或讒孫卿〔一0〕,乃適楚,楚相申君以為蘭陵令〔一一〕,人或謂申君:“湯以七十里,文王以百里,孫卿賢者也,今與之百里地,楚其危乎”申君謝之,孫卿去之,遊趙〔一二〕,應聘於秦〔一三〕。是時,七國爭,尚於權詐;而孫卿守禮義,貴術籍,雖見窮擯,而猶不黜其志〔一四〕,作書數十篇〔一五〕,疾濁世之政,國君危相屬〔一六〕,不遵〔一七〕大,而營乎巫祝〔一八〕,信禨祥〔一九〕,蘇秦、張儀以卸刀說諸侯,以大貴顯,隨〔二0〕而笑之曰:“夫不以其刀蝴者,必不以其亡。〔二一〕”又小五伯,以為仲尼之門,稱其功〔二二〕。客或謂申君曰:“伊尹去夏入殷,殷王而夏衰;管仲去魯入齊,魯弱而齊彊〔二三〕。故賢者所在,君尊國安〔二四〕;今孫況天下賢人,所去之國,其不安乎”申君使請〔二五〕孫況,況遺申君書,楚國,因為歌賦,以遺申君〔二六〕;申君恨,復固謝孫卿〔二七〕,因不得已,乃行,復為蘭陵令焉〔二八〕。

〔一〕朱藏元本、仿元本、胡本、程本不跳行另起,蓋大德本上行“上卿”二字適在行末故誤仞為相承耳。郎本“上卿”下作”號,即知應分段。今從宋本。

〔二〕劉向校孫卿書錄作“齊宣王、威王之時”。案史記儒林傳:“然齊、魯之間,學者獨不廢也,於威、宣之際,孟子、荀卿之列,鹹遵夫子之業而隙尊之,以學顯於當世。”漢書儒林傳同。是威王在宣王之,應說是,劉錄非。胡元儀郇卿別傳考異二十二事,引應劭,惟作齊威王時,無宣王,蓋以臆妄為筆削耳。

〔三〕經淄注:“劉向別錄以稷為齊城門名也,談說之士,期會於稷門下,故曰稷下也。”書鈔八三引虞喜志林:“齊有稷山,立館其下,以待周遊學士,因以為名。”則別一說也。稷山在今山東省臨淄縣西十三里。

〔四〕“之”字原無,據史記孟荀列傳、劉向校孫卿書錄補。

〔五〕史記田完世家:“宣王喜文學,遊說之士,自如騶衍、淳于髡、田駢、接予、慎到、環淵之徒七十六人,皆賜列第,為上大夫,不治而議論,是以齊稷下學士復盛,且數百千人。”鹽鐵論論儒篇:“齊宣王褒儒尊學,孟軻、淳于髡之徒,受上大夫之祿,不任職而論國事,蓋齊稷下先生千有餘人。”

〔六〕漢書樊噲傳:“賜爵列大夫。”文穎曰:“即公大夫也,爵第七級。”

〔七〕史記本傳作五十,劉向書錄同,顏氏家訓勉學篇:“荀卿五十,始來遊學,猶為碩儒。”郡齋讀書志引劉向序作“十五”,並詳考適楚歸趙之年,其說允當。今考宣王十八年,稷下學士復盛,且數百千人,下距襄王時,凡四十餘年,彼時荀子已年六十餘,故曰老師。拾補謂“以所當之世考之,似年十五是”,其說是也。

〔八〕“循”,拾補曰:“史作脩,劉向序錄同。”

〔九〕意林引風俗通:“禮雲:飲酒必祭,尊其先也。孫卿在齊,最是老師,故三稱祭酒。”史記淮南王安傳集解、漢書伍被傳注引應劭曰:“禮:飲酒必祭,示有先也。故稱祭酒,尊之也。”案續漢書百官志二莊引胡廣漢官解詁曰:“官名祭酒,皆一位之元者也。古禮,賓客得主人饌,則老者一人舉酒,以祭於地。舊說以為示有先。”御覽二三六引韋昭辯釋名:“祭酒者,謂祭六神,以酒醊之也。辨雲:凡會同饗宴,必尊先用酒以祭先,故曰祭酒,漢時,吳王年,以為劉氏祭酒是也。”案漢以吳王為祭酒,見漢書伍被傳。漢書蘇武傳:“以武著節老臣,會朝朔望,號稱祭酒。”師古曰:“加祭酒之號,所以示優等也。”漢書班超傳:“其行詣相者曰:祭酒,布諸生耳。”注:“一坐所尊,則先祭酒,今稱祭酒,相尊敬之詞也。”

〔一0〕拾補據史記重“孫卿”二字。

〔一一〕鹽鐵論論儒篇:“齊威、宣之世,顯賢士此二句從張敦仁校,國家富強,威行敵國。及湣王奮二世之餘烈,南舉楚、淮,北並巨宋,鹿十二國,西摧三晉,卻彊秦,五國賓從,鄒、魯之君,泗上諸侯皆入臣;矜功不休,百姓不堪,諸儒諫不從,各分散:慎到、捷子亡去,田駢如薛,而孫卿適楚。內無良臣,故諸侯謀而之。”今案荀子強國篇雲:“荀子說齊相國曰:今巨楚縣吾,大燕吾魏鉤吾右,西壤之不絕如繩,楚人則乃有襄賁、開陽,以臨吾左,是一國作謀,則三國必起而乘我,如是則齊必斷而為四三,國若假城然耳。”其言蓋當湣王之世,湣王再破燕、魏,與秦擊楚,使公子將,大有功,故荀卿為是言。其,六國伐齊,燕入臨淄,楚、魏共取淮北,卒如荀卿言。此當即桓次公所謂諸儒諫之事。諫而不聽,未必去,孟子所謂我無官守,無言責,則吾退豈不綽綽然有餘裕者是也。蓋當時客卿之例,大率如此也。其,襄王時,齊人或讒荀卿,荀卿乃適楚,楚相申君以為蘭陵令。考申君相楚,在楚考烈王元年,當齊王建三年,則荀卿之去齊適楚,當在襄王末或王建初也。次公概括之於湣王時,未可以為徵信。

〔一二〕自“人或謂申君”起,至此止,又見韓詩外傳四、戰國策楚策四。

〔一三〕劉向校孫卿書錄:“孫卿之應聘於諸侯,見秦昭王,昭王方喜戰伐,而孫卿以三王之法說之,及秦相應侯皆不能用也。”案今荀子儒效篇有“秦昭王問儒無益於人國”一章,彊國篇有“應侯問入秦何見”一章,即其事也。

〔一四〕案劉向校孫卿書錄敘孫卿遊趙在應聘於秦之,雲:“至趙,與孫臏議兵於趙孝成王,孫臏為詐之兵,孫臏以王兵難之,不能對也。卒不能用。孫卿守禮義,行應繩墨,安貧賤。”

〔一五〕漢書藝文志諸子略:“孫卿子三十三篇。”本注:“名況,趙人,為齊稷下祭酒,有列傳。”師古曰:“本曰荀卿,避宣帝諱,故曰孫。”案荀子議兵篇稱孫卿子,此自著其氏也。謝墉荀子箋釋:“荀卿又稱孫卿,自司馬貞、顏師古以來,相承以為避漢宣帝諱,故改荀為孫。考漢宣帝名詢,漢時尚不避嫌名,且如漢李恂,與荀淑、荀、荀悅、荀彧,俱書本字,詎反於周時人名,見諸載籍者而改稱之若然,則左傳自荀息至荀瑤多矣,何不改耶且即漢書任敖、公孫傲,俱不避元帝之名驁也。蓋荀音同孫,語遂移易,如荊軻在衛,衛人謂之慶卿,而之燕,燕人謂之荊卿;又如張良為韓信都,潛夫論雲:信都者,司徒也,俗音不正,曰信都,或曰申徒或勝屠,然其本一司徒耳。然則荀之為孫,正如此比,以為避宣帝諱,當不其然。”器案:今本荀子三十二篇,漢志雲三十三者,蓋並目錄篇目及敘錄一卷數之,古書著錄,往往與傳本有一卷之差者,其故在此,王應麟漢書藝文志考證乃謂“當作三十二篇”,失之專輒。

〔一六〕“國”上,拾補補“亡”字,雲:“脫,史有。”覆校雲:“舊無亡字,不可補。史作亡國君,此作國君危,不可為一。屈原傳作“亡國君相隨屬””案劉向書錄亦作“

亡國君相屬”。

〔一七〕“遵”,拾補曰:“史記、劉向皆作遂。”

〔一八〕說文:“巫,祝也,女能事無形,以舞降神者也。”史記五宗世家:“江都王建信巫祝。”

〔一九〕呂氏秋異篇:“荊人信鬼而越人信禨。”高注:“言荊人畏鬼神,越人信吉凶之禨祥。”說文鬼部雲:“吳人鬼,越人。”史記五宗世家:“趙王彭祖不好治宮室禨祥。”集解:“虔曰:福也。”索隱:“按埤蒼雲:禨,祅祥也。列子云:

荊人鬼,越人禨。謂楚信鬼神,而越信禨祥也。”

〔二0〕“隨”,劉向書錄作“退”。

〔二一〕“亡”,宋本、元大德本、宋藏元本、仿元本、兩京本作“

士”,何本、郎本、程本作“仕”,朱筠曰:“士當作仕。”拾補校作“亡”,雲:“今從劉向。”案拾補校是,今從之。

〔二二〕荀子仲尼篇:“仲尼之門據王念孫校,五尺之子,言稱乎五伯。”秋繁對膠西王越大夫不得為仁篇:“仲尼之門,五尺童子,言稱五伯。”又見漢書董仲傳劉向書錄:“孟子、孫卿、董先生皆小五伯,以為仲尼之門,五尺童子,皆稱五伯。”

〔二三〕“彊”,從宋本、郎本;大德本、朱藏元本、仿元本、兩京本、胡本、徐本俱誤作“疆”。

〔二四〕楚策作“君尊國榮”,劉向書錄與應氏同,韓詩外傳作“君善國安”,“善”當為“尊”之訛。

〔二五〕“請”,楚策、韓詩外傳同,劉向書錄作“聘”。

〔二六〕韓詩外傳載其賦曰:“琁玉瑤珠不知佩,雜布與錦不知異,閭娵、子都莫之媒,嫫俐弗是之喜。以盲為明,以聾為聰,以是為非,以吉為兇,嗚呼上天,曷維其同。”文又見楚策,小有異同。

〔二七〕此十一字,拾補依劉向補,今從之。

〔二八〕案應氏此文,悉本劉向校孫卿書錄。

虞卿,遊說之士也〔一〕,一見趙孝成王,賜黃金百鎰,璧一雙,再見拜為上卿,故號為虞卿〔二〕。其,范雎之仇魏齊亡過平原君,於是秦昭王請平原君,願為布〔三〕,與飲數,請曰:“周文王得呂尚而以為太公,齊桓公得管夷吾而以為仲,今範君亦寡人之叔也〔四〕。範君之仇,在君之家,願使人取其頭〔五〕;不然,吾不出君於關。”平原君曰:“貴而者為賤也〔六〕,富而友者為貧也〔七〕。夫魏齊者,勝之也〔八〕,在固不出,況今又不在臣所乎〔九〕”昭王乃遺趙王書曰:“範君〔一0〕之仇魏齊在平原君家,王使人疾持其頭來;不然,吾舉兵而伐趙,又不出王之於關。〔一一〕”趙孝成王乃發卒圍平原君家,急,魏齊夜亡,出見趙相虞卿,虞卿度王終不可說,乃解其印,與魏齊閒行〔一二〕;念諸侯莫可以赴急者〔一三〕,乃復走大梁〔一四〕,因信陵以至楚。而信陵君聞之,畏秦,猶與〔一五〕,未肯見,曰:虞卿何如人哉時侯嬴在傍,曰:“人固未易知,知人亦未易也。夫虞卿一見趙王,賜璧一雙,黃金百斤〔一六〕,再見拜為上卿,三見卒〔一七〕受相印,封〔一八〕萬戶侯。當是之時,天下爭知之。夫魏齊窮困,過虞卿,虞卿不敢重爵祿之尊,解相印,捐萬戶侯,而閒行以急士窮,而歸公子,公子曰何如人,知人固未易也。〔一九〕”信陵君大慚,駕如步樱之。魏齊聞〔二0〕信陵君之初重見之〔二一〕,大怒而自刎。趙王聞之,卒取其頭與秦;秦乃遣平原君〔二二〕。虞卿遂留於魏。魏、趙畏秦,莫複用。困而不得意,乃著書八篇,號虞氏秋焉〔二三〕。

〔一〕荀悅漢紀十:“世有三遊,德之賊也:一曰遊俠,二曰遊說,三曰遊行。飾辯詞,設詐謀,以要時者,謂之遊說。”

〔二〕史記平原君虞卿列傳集解:“譙周曰:食邑於虞。”索隱:“趙之虞,在河東大陽縣,今之虞鄉縣是也。”漢書地理志上河東郡大陽注:“應劭曰:在大河之陽。”徐孚遠曰:“虞系食邑,則虞卿姓名,今皆不傳也。”

〔三〕史記范雎蔡澤列傳:“秦昭王聞魏齊在平原君所,為范雎必報其仇,乃詳為好書遺平原君曰:寡人聞君之高義,願與君為布之友,君幸過寡人,願與君為十之飲。”“布”,史作“布之友”,今案冊府元八五四亦作“布之友”,與應氏同。

〔四〕案齊桓公以管仲為仲,秦始皇稱呂不韋為仲,仲猶叔也,蓋秋、戰國時,相沿如此稱謂。

〔五〕史記作“願使人歸取其頭來”。

〔六〕史記“而”下有“為”字,“”作“友”,本瀧川資言會注考證據索隱本、秘閣抄本、楓山本、三條本校作“”,與應氏

〔七〕史記“而”下有“為”字,“友”作“”。

〔八〕史記“”作“友”。

〔九〕先漢人對人率自稱為臣,史記客列傳載聶政與嚴仲子對答皆自稱為臣,高祖本紀,呂公自稱為臣,集解:“張晏曰:古人相與語,多自稱臣,自卑下之,若今人相與語,皆自稱僕。”文選西都賦李周翰注:“臣者,男子之賤稱,古人謙退皆稱之。”

〔一0〕史記此句上有“王之在秦”句。

〔一一〕錢大昕曰:“平原君為惠文王之,於孝成王為叔,此時惠文已沒,不當更稱。”器案:“叔”古文作“”,見古文尚書堯典、集韻、隸續載左傳石經遺字,與“”相似。又從叔從吊之字,古多通用,如“不淑”假為“不弔”,“俶詭”假為“弔詭”是也。錢氏知“”為誤,而不言致誤之由,故補之。

〔一二〕史記“閒行”上有“亡”字。胡三省曰:“閒,空也,投空隙而行。”

〔一三〕“赴急”,史記作“急抵”。

〔一四〕冊府無“大”字。

〔一五〕“猶與”,史記作“猶豫”,豫、與古通,漢書淮南厲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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風俗通義校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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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[漢]應劭 型別:東方玄幻 完結: 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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